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再出发——走进三区三州活动通知》中“促进未检工作先进地区开展业务援疆援藏工作,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加强工作中的交流和和协作,推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整体发展”的要求,经过德宏州检察院与林芝市检察院协商一致,签订了《德宏州人民检察院与林芝市人民检察院结对帮助意向书》。
第九检察部负责人刘波受德宏州检察院党组指派,向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及下辖区、县院未检业务负责人及检察人员介绍了德宏州检察院未检机构建设、业务发展以及德宏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的建设情况。
林芝市检察院也介绍了林芝市近年来办理未检案件的情况以及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情况。林芝市因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量较少及多种因素限制,两级检察院至今没有成立专门的未检业务机构,未检业务发展较慢。
双方签订结对帮助意向书后,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确认,即正式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结对帮助共建的关系,双方将建立“法治进校园”巡讲、线上线下业务交流、未检业务工作材料共享、互派干警交流挂职等工作机制。
德宏州与林芝市的概况有一定的相同因素,如均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经济上属于不发达地区,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领域开展多方面的深度合作共建,以求双方未检业务共同进步。
林芝,藏语意为“太阳宝座”,位于西藏东南部、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平均海拔3100米。林芝地区于1986年2月1日正式恢复成立,因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而被誉为“西藏的江南”。市辖巴宜区、米林县、工布江达县、朗县、波密县、墨脱县、察隅县一区六县,幅员面积11.7万平方公里,边境线长1006.5公里,与缅甸、印度接壤。平均海拔约3000米。总人口23万人,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汉、门巴、珞巴、等11个民族和睦相处的多民族聚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