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
(总第38期)
2008年4月21日
一、福贡县新农队办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员工作。
二、福贡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
三、兰坪县金项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积极帮助贫困群众开展大春生产。
四、福贡县出台第二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分阶段工作重点指导意见。
五、福贡县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职责任务》、《指导员职责任务》、《指导员出勤管理制度》及《工作队队长和指导员工作纪律》等制度。
福贡县新农队办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
4月1日至2日,福贡县新农队办先后深入到马吉乡的马吉村和木加甲村,匹河乡的老姆登村和瓦娃村,听取工作队长的工作汇报,了解第二批指导员驻村以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征求乡村干部对指导员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和指导,要求工作队长要切实加强对指导员工作的指导,指导员在驻村期间要搞好承前启后的工作,加强学习,明确职责和工作思路,当好“六大员”,配合村干部做好各个阶段的农业农村工作,切实发挥好指导员的“指导”作用。
福贡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
福贡县第二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自今年2月中旬进驻各村委会以来,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部署意见,及时开展村情民意调查,在积极配合乡村干部做好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同时,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努力为群众办实事,比如:
驻石月亮乡亚朵村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江华、和娟进村一个月来,为群众争取到工程建设务工费2000元及棉被20床。
驻马吉乡马吉村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姚静,扶持2个养殖户,计100只鸡;马吉米村指导员张晓东从个人工资中拿出1000元人民币,免费为群众提供5批果苗,目前,绝大部分已吐露新芽,长势喜人。
兰坪县金顶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积极帮助
贫困群众开展大春生产
兰坪县金顶镇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在积极配合乡村干部做好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同时,更是身体力行,深入田间地头帮群众开展大春生产,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具体实践到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县检察院下派到金顶镇干竹河村的指导员汪贵源在与单位领导汇报后,得到了单位领导的大力支持,4月10日,县检察院组织了32名干部职工来到干竹河村,帮助该村的困难农户和胜宝种植了4亩玉米。4月11日,驻金顶镇工作队副队长、县老干局下派到金顶镇箐门村的指导员杨栋花同志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为家中缺少劳力的农户李祖林抢种完了1.8亩玉米。驻金顶镇工作队队长李小平同志在抓好本村工作的同时,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参加各个村的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指导员们在深入大春生产第一线进行辛勤劳作的同时,还千方百计请来农技人员,对种植过程进行田间指导。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科学种植,力争提高产量,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增产增收出力出汗。
福贡县出台第二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
指导员分阶段工作重点指导意见
为了认真落实全省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结表彰暨欢送第二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电视电话会议、福贡县下派第二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工作队指导员阶段性工作的指导,增强指导员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提高工作实效,结合福贡县情和“三农”工作实际,福贡县近期出台了第二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2008年2月至2009年2月)分阶段的工作重点指导意见。主要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年2月中旬至5月底;第二阶段:2008年6月初至8月底;第三阶段:2008年9月初至11月底。目前,《福贡县第二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分阶段的工作重点指导意见》已经印发到了各工作队队长和指导员手中。
福贡县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职责任务》、《指导员职责任务》、《指导员出勤管理制度》及《工作队队长和指导员工作纪律》等制度
为了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发挥广大指导员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福贡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总结分析一年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原《工作队队长职责任务》、《指导员职责任务》、《指导员出勤管理制度》及《工作队队长和指导员工作纪律》等制度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印发到各乡(镇)党委、指导员派出单位、工作队队长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