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我州召开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结表彰暨欢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大会。
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刘绍平主持会议并宣读表彰决定。会议对在2007年度下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中成绩突出的18个派出单位、6名工作队队长及21名指导员进行了表彰。
州委副书记胡志寿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总结经验 振奋精神 继往开来 推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讲话。胡志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一是宣讲政策、传递信息,推动了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走家串户、倾听民声,了解了真实的村情民意。指导员共走访农户44275户,召开座谈会8741次、撰写调研文章及民情日记13737篇,积累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决策依据;三是心系群众、排忧解难,为农民办了一批实事好事。指导员帮助制定村寨建设发展规划158个,引导农民自筹资金9000多万元,共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实事2583件,争取项目363个,协调资金2000多万元,并提供了大量物资,折合人民币约3000万元;四是排查问题,化解矛盾,促进了农村社会公正和稳定。指导员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532起,协助抓好禁毒防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健全和完善了村规民约;五是沟通思想,规范运行,融洽了干群关系和村“两委”关系。针对第二批下派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胡志寿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牢记“六大员”的职责要求,珍惜好这次下派机会,进一步明确目标,在艰苦环境中锻炼自己,在摸爬滚打中成熟自己,在丰富实践中提高自己,不断提高指导工作水平,尽心尽责做好工作,为推动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承担起更多的责任:一是要致力宣传好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二是要致力引导和帮助农民拓宽增收渠道;三是要致力多办实事、办好事;四是要致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是要致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六是要致力加强自身建设。
胡志寿强调: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深入开展下去,要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创新指导员工作机制、完善指导员日常管理、做好指导员驻村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完善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宣传和激励机制,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成为合民情、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富裕民主文明和谐西双版纳建设步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昌华,州政协副主席李永义及州农委成员单位领导,州农委办负责人,州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州级第一批、第二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出单位主要领导,三市县党委副书记、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县长、市县组织部领导、农委办主任,受州级表彰的先进派出单位、优秀指导员、优秀工作队队长,省、州下派的第二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及欢送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列队欢送我州第二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奔赴农村一线驻村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