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曲靖市从省、市、县、乡四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选派了1503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开展工作。曲靖市委新农队办为
切实增强广大指导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开创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新局面,要求第二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落实“六做到”。
(一)当好“六大员”,做到牢记“一种职责”。要牢记村情民意调研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富民强村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制度建设督导员、组织建设指导员的“六大员”职责。
(二)摆正位置,严于律己,做到“两个加强”。要按照“指导不领导、补位不越位”的要求,加强学习有关方针、政策、措施、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向群众学习、向乡村干部学习、向实践学习。
(三)加大沟通协调,做到处理好“三种关系”。妥善处理好与村“两委”的关系;处理好与队员间关系,在队员间形成互学、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处理好与派出单位的关系,积极争取派出单位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四)深入群众,做到“四必访”和“四必知”。“四必访”即驻村困难户必访、信访户必访、党员干部必访、村民代表必访。“四必知”即驻村基本情况、各种基层组织和活动情况必知;驻村地理环境、资源优势、发展潜力、不稳定因素必知;驻村风土人情、社情民意等情况必知;驻村重点工作、难点工作、突出问题必知。
(五)遵守纪律,做到“五不准”。不准在所驻乡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所驻乡村的公款吃请;不准收受乡村发放的各种补贴;不准私自使用机关和企业的车辆;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
(六)主动参与,严格纪律,做到“六必须”。必须及时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必须用三分之一以上的驻村时间走访农户、为群众排忧解难;必须出席村“两委”有关会议;所驻村如遇突发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必须全程监督驻村招标投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