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2008年6月9日(罗蓉婵 晋立红)
富源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有序推进
富源县把实施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作为惠民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严格按照防震减灾技术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消除不具备防震减灾能力的危旧民房。
该县在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中,抓住机遇,结合实际,把工程与“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工程结合起来,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部门服务、社会参与支持”的原则开展工作。从今年开始,县财政每年筹集2800万元资金,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建成一批分布范围广泛,抗震防灾能力强的农村民房安全示范村、示范户,基本消除不具备防震减灾能力的危旧民房。同时,按照拆除重建、易地搬迁和整村搬迁的农村民房,平均每户补助20000元;加固改造的农村民房,平均每户补助4000元的标准实施建设。全县着力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抓好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了《关于实施民房除险建设工程的意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机构、人员、办公地点、经费、职责五落实;工程与新农村建设和村镇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水电路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房屋设计配套;对广大农户的房屋地基基础、墙体、楼面、屋盖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地鉴定普查,将鉴定普查结果、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方案张榜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抓好方案制定,落实到户,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房屋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方案;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分片包干负责制,同时推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安全建房、建安全房等。
据了解,从2007年9月以来,该县已有11个乡镇21个村委会203个村民小组,采取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等方式,共完成了3500户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其中拆除重建1500户,加固改造2000户。完成工程总投资7934.2万元,共组织群众投工投劳89.3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