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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现场会议书面交流材料

 

 

西双版纳州注重民生  保证质量

全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一、取得的成效

(一)按时按质完成任务。2007年度省下达给我州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计划任务是:拆除重建3600户、加固改造1000户,合计4600户;省补助拆除重建平均每户5000元,加固改造的平均每户2000元,共计2000万元。截止2008131完成了省下达的建设任务。拆除重建户完成3656户,完成总任务102%,其中景洪市完成1256户,勐海县完成1200户,勐腊县完成1200户。加固改造户完成1008户,完成总任务100.8%,其中景洪市完成308户,勐海县完成300户,勐腊县完成400户。

(二)验收合格。按照省委农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通知》要求,我州于226320,从州委农办、州建设局、州地震局、州财政局抽派6人,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分别对一市两县2007年度的建设情况进行了抽查验收。抽查了9个乡镇、18个村委会、460户农户民居,全部符合《施工图集》、《西双版纳州农村抗震民居施工技术指南》的要求,并且也符合《西双版纳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率达100%。在省补助资金2000万元引导下,农户自筹3.8亿元、银行贷款3843万元、社会投资416万元。农民投工投劳84万个。

二、经验和做法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一是成立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工作的开展。一市两县均成立了由县(市)政府分管副县(市)长任组长,县(市)委农办、建设局、地震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各司其职,统一开展工作。二是出台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明确了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及有关部门的职责,提出了我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奋斗目标,即:用10年左右的时间,分期分批扶持一批农户进行民居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基本消除不具备防震减灾能力的危旧民居;到2020年,力争全州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三是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县(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也签订了《目标任务完成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四是编制了《西双版纳州农村民居抗震性能调查表》、《施工图集》以及《西双版纳州农村抗震民居施工技术指南》;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二)做好宣传,抓好示范,全面推进。结合云南省地震局、建设厅和科学技术厅编制的《云南农村民房建设抗震知识》宣传资料,办公室人员多次深入农村作抗震防灾宣传,发放《云南农村民房建设抗震知识》宣传资料50多套,向群众发放《西双版纳农村抗震民居实用施工图集(试行)》(一、二、三集)和《西双版纳农村抗震民居施工技术指南(试行)》1500套。农村广大群众对民居抗震防灾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基本了解和掌握了农村民房建设抗震知识。经过统筹考虑,确定了景洪市嘎洒镇曼景罕村委会曼景罕村民小组和曼达村委会曼别村民小组为全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整村推进工程建设试点村寨。以试点村的建设带动我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工作的全面展开。

(三)加强管理,规范建设,保证质量。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回访活动,认真督促检查,跟踪服务,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一是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乡镇主管领导作为本辖区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州设计院设计的方案和《西双版纳农村抗震民居施工技术指南》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原则,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失误出现质量问题的有关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建立工程质量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严禁不具备施工能力的施工公司承包建设任务。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设计图纸一律不予审批,对审批手续不全的工程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的管理和责任意识,采取分片包干负责制度,积极构建乡、村两级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工后,各乡镇均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主要由乡政府分管领导、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村委会支书、主任、村民小组长等组成,入户检查验收。三是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回头看”工作。重点对已建成和改造好的抗震住房进行回访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质量问题,排除群众的后顾之忧,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好。

(四)搞好普查,摸清状况,资料归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档案资料管理坚持:“表格填报实、技术判定准”的工作原则。做好民居性能普查、健全民居档案资料是圆满完成民居地震工程工作的基础。为了搞好普查工作,摸清民居状况,各乡镇认真组织普查工作,对竣工项目资料进行完善建档,做到“户有卡、村有薄、乡有册”,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对有关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及归档。

(西双版纳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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