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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现场会议书面交流材料

 

 

丽江市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大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作为全局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构筑了领导网络,实现了坚强有力的领导。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会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2007522,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各项目县、各乡镇也及时召开会议,全面安排落实建设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迅速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二是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农村工作的市长助理为副组长,市农委办、市建设局、市地震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原设在市委农办,七月底调整到市建设局),各县、各乡镇也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市、县政府分别给各级办公室落实了办公经费。三是建立政策保障机制。我市根据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先后出台了《实施意见》、《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各县也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文件,对工程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使工程建设做到了规范化管理。四是狠抓进度不放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分析工程建设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安排各阶段的工作。市政府组织了两次督查、召开了一次工作汇报会议,从整体上推进了各县、各乡镇的工作进度。

去年1221日,市人民政府专题召开了丽江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汇报会议,会议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近期的工作批示,要求各县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督促落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各项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推进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市政府承诺:对工作开展得好的县,市政府将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能完成任务的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予以处罚。进入去年十月份来,市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了工程进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掌握项目的施工情况,根据省委农办、省建设厅的要求,认真建立了月报(十二月起为旬报)制度,并针对工程进展请况,对我市的工作进展以简报的形式报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并通报全市。

二、全面建立责任体系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才能把工程建设做好做实。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启动后,我市建立了左右相联、上下相通的责任体系,形成了责任明确、任务细化、各方努力、合力推进的工作态势。一是着力建立左右协调的机制。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县两级都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互间做到了既各司其职又相互沟通,富有整体合力。二是着力建立上下沟通的责任主体。主要是市级努力做好协调工作、做好政策制定、加强管理等工作。市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与项目实施县的政府领导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县人民政府是各县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村按照工作实施要求也分别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各乡镇政府是该项工作的实施主体,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着力发挥村组干部的重要作用。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中,村组干部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我市各乡镇在实施工程建设的村委会都设立了项目负责人,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不仅很好地发动、组织了群众,而且把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了农户。

三、狠抓技术质量保障

工程实施以来,市县派出20多名同志参加了省建设厅举办的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和工匠师资培训班的学习培训。根据各县的实际情况,编写完成了《工匠师培训材料》、《村镇房屋重建、加固改造抗震技术措施》(含设计图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中长期初步规划》、《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标准》等,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完成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提供了保障。省建设厅印发的《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导册(试行)》及《云南农村抗震防灾建房指南》等资料的下发,不但对实施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对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内农村民房的建设指导,提高抗震防震能力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此外,各县在加强技术指导,宣传发动、场地选址、具体的抗震措施和方案落实等方面给予了强有力的指导;同时,认真细致地开展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入户调查等资料的收集工作;加强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资料整理和建档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市县各部门经常派出技术人员到农户家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农户在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通过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了我市目前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情况,解决了工程实施中存在的若干实际问题,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严把资金使用关

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有一个很好的条件,就是省政府下拨了工程建设所需的绝大部分资金。我市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项目计划具体情况是:玉龙、永胜、宁蒗三个县重建户各600户,加固户各1000户,补助资金各为500万元,总计重建户为1800户,加固户为3000户,补助资金总额为1500万元。在实施项目的三个县中,宁蒗和永胜两个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玉龙县为省级贫困县,市、县两级均难以在该项目上配套资金,为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严把资金使用关成为我市一项重要的工作。一是严格资金管理。按照省的要求,严格要求各县对下拨的资金必须按《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二是采取统一购进加固用原材料、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等措施。这样能大大降低了工程成本,节约建设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大力整合资金。我市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扶贫开发、村容村貌整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整合起来,在保证工程建设经费专款专用的同时,合力推进乡村建设,提高了建设标准和建设档次。五是发挥农民群众的投资主体作用。实施该项目主要靠省里的补助资金和农户投工投劳,部分乡镇采取整合资金的方式筹集了一些建设资金,但量不大。对农户的自筹资金部分,市里强调量力而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求各农户所实施的工程费用,必须超过省里补助的部分。在项目实施中整合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水电移民等涉农、支农项目建设资金来提高民居抗震能力。

(丽江市建设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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