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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现场会议书面交流材料

 

 

曲靖市突出“四抓好”  确保“四到位”

扎实稳步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一、基本做法

(一)抓好机构队伍建设,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曲靖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海芳为组长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抽调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程建设技术专家组;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下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曲靖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实施工程的四县(市)和乡镇均成立了领导机构、联席会议及办事机构,出台了实施意见,抽调了工作人员,落实了组织领导责任。

(二)抓好各类项目资金和各种资源的整合,确保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我市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与市委、市政府实施的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866”工程结合在一起。四县(市)纳入第一批“866”工程共106个村委会,其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有101个贫困村,共安排拆除重建6300户,占全市计划7500户的84%;加固改造8743户,占全市计划10000户的87.43%。省补资金4268.6万元,占5000万元的85.37%。充分体现了“特别贫困、特别简陋、特别危险”优先安排的项目计划安排原则。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充实和支撑了“866”工程,“866”工程促进带动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使得两项工程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相得益彰,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得以充分体现。建设项目实施村呈现出房屋安全整洁、群众满意的景象。

(三)抓好各级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的落实,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到位。一是省级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省级的5000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部下拨到项目乡镇和建设农户。二是市级工作经费安排情况:2007年度市财政安排市级工作经费50万元。三是市级财政对农户的补助情况:市级财政对财力相对薄弱的马龙县拆除重建的给予每户补助500元;对富源、宣威、会泽三县(市)拆除重建的给予每户补助250元,并要求三县(市)配套补助拆除重建户每户不低于250元;市、县两级财政对列入“866”工程的贫困村委会的拆除重建户每户共补助1000元,省、市、县三级对每户的补助共计都不低于5000元。市级财政对全市拆除重建户的补助共计227.5万元。市级财政对加固改造的农户不再给予补助。四是县级工作经费安排情况:四县(市)均安排了工作经费,其中会泽县安排了10万元工作经费;富源县安排了10万元工作经费,并对每个项目乡镇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五是县级财政对农户的补助情况:马龙县由于县级财政困难,对拆除重建或加固改造的农户都不再补助;富源、宣威、会泽三(县)市对加固改造的都不再给予补助。会泽县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全部纳入“866”工程,通过整合资金项目,对拆除重建的给予每户补助750元;宣威市对6个非贫困村的拆除重建户给予每户补助250元,对29个贫困村的拆除重建户给予每户补助750元;富源县对拆除重建户给予每户补助750元,其中竹园镇对拆除重建户每户再给予补助1000元,省、市、县、镇四级对每户的补助共计都不低于6000元。

(四)抓好工程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全市共计发放《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技术导则》1000余册,发放《曲靖市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普及知识》5000余册到实施工程的农户,提高基层干部、农村工匠、农户对工程建设和抗震设防知识的认识。市建设局多次组织专家组深入到实施工程的乡镇、村进行技术指导。四县(市)都根据当地民居建筑特点、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对项目村进行合理规划和分类设计。建设部门对村镇建筑工匠进行了业务技术培训。乡镇村建所与农户签订了协议,为农户设计施工图纸。市委、市政府分别于去年8月、9月、11月和今年2月共进行了4次督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委农办)多次组织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地震局等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深入到四(县)市实施工程的乡镇、村督促检查指导工程建设。通过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督查成效明显。四(县)市也都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分别组织了5次以上的督促检查。目前,全市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工程总结验收已结束。正在抓紧做好资料归类、归档、总结完善的相关工作。

二、主要体会

(一)加强领导是核心。我市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去年6月,我市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会后,及时召开了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会议,市长岳跃生作主题讲话,分管副市长刘海芳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赵立雄在讲话中,就切实抓好今年及今后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作了特别强调。市财政已将2008年度市级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且把2008年度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安排10万元作为考核奖励经费。

(二)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清楚政策、得到实惠是关键。按照省要求,市、县、乡、村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黑板报、布标、发放图片画册、召开群众大会等多形式、多角度、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做到政策清楚、任务清楚、目标清楚、要求清楚。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使群众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

(三)部门配合,密切协作,合力推进是强大动力。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市委书记赵立雄亲自就加快进度,确保质量作出批示,分管副市长刘海芳随时过问和指导工程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程建设工作,明确了市委农办、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地震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任务清楚、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工作沟通协调到位、推动到位、落实到位、配合到位。

(四)找准结合点,整合各类资金、各种资源是突破口。为进一步推动部门和行业间的优势互补,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资金的整体合力,曲靖市把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开展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866”工程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项目资金和各种资源的综合效益。

(曲靖市委农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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