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现场会议书面交流材料
楚雄州加强领导 强化措施
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办成惠民工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统一思想、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程建设有序开展。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会议结束后,州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我州贯彻落实意见,并召开全州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各县、各乡(镇)迅速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二是成立组织机构。州委及时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州委和州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州农办、建设、财政、地震等18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初步建立了“州统筹、县负责、乡(镇)主抓、村实施”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完善政策措施。州里先后制发了《实施意见》、《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4个项目县也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文件,对工程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使工程建设做到了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四是加强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分析全州工程建设情况,特别是针对工程建设前期个别县重视不够、工程进度不快的情况,州委及时组织了督查调研组,分赴各项目县进行督查和调研;召开全州工作推进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阶段性的工作重点。自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州里组织了4次督查调研、召开了4次领导小组会议和3次工程建设推进会议,从整体上推进了各项目县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
二、明确职能职责,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把工程建设抓紧抓实。在项目建设初期,我们就建立了州、县、乡三级责任体系,形成了责任明确、任务具体、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横向协调的工作机制。州、县两级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农办、建设、地震、财政等相关部门之间既各司其职又相互沟通,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建立纵向沟通的责任体系。州级主要做好统筹协调、政策制定、技术指导、资金监管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工程建设实施的主体,履行全面负责、全面抓落实的职责。年初,州政府与4个项目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三是建立州级领导和成员单位挂点联系制度,对4个项目县明确了联系的领导和单位,便于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四是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重要作用。各乡镇都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作为考核村组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不仅很好地发动、组织了群众,而且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了农户。
三、搞好农村民居普查,摸清民房基本情况
摸清农村民居的基本情况是搞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前提。我州于去年12月下旬召开了全州农村民居普查工作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截至今年2月底,全州10县(市)都对现有农村民居逐户进行抗震性能普查,全面查清了农村住房情况,实现了农村民居“户有卡、村有簿、乡有册”,州、县资料库正在建设中。根据普查结果,全州农户总数为542983户,其中:危房户数为356059户,需加固改造户数为251818户,需拆除重建户数为104040户,特别危险急需加固改造户数为60513户、急需拆除重建户数为30154户。农村民居基础数据库的建立,为科学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提供了准确翔实的依据。
四、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我们在加快工程进度的同时,抓死技术、质量不放松,确保技术到位、工程质量达标。一是成立了技术专家组。州、县成立了由建设、地震、规划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使工程建设有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二是及时研究和转发实施技术导则。在《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导则(试行)》的基础上,组织技术专家,结合我州农村民居结构特点,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我州的贯彻实施意见。三是认真执行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要求各县必须严格按照省下发的《技术导则》和州上制定的技术要求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要求州建设局、州地震局以及州专家组必须经常深入县、乡镇、村进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要求县、乡要深入施工现场,督促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四是认真搞好技术人员和农村工匠培训。州、县、乡镇都及时开展了工匠培训,使建筑工匠掌握了基本的技术要领和操作要求,把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切实落到了实处。
五、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一是不折不扣执行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要求各县对下拨的资金必须按《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二是采取统一购进原材料、统一设计等措施,降低工程建设费用,节约建设资金,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安排办公经费。全州实施工程项目的4个县都安排了办公经费,州里安排办公经费和培训经费50万元,确保了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四是大力整合资金项目。我州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扶贫、残疾人救助、乡风文明示范带建设和新农村试点村建设等项目结合起来,在保证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的同时,合力推进乡村建设,提高了建设标准和建设档次,扩大了项目建设成果。五是发挥农民群众的投资主体作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主体是农民群众,政府的投入主要是起引导作用。在工程建设中,通过宣传、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热情十分高涨,积极投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2007年,4个项目县农户自筹建设资金达15726.3万元,是省补助资金的4.5倍,农民群众已成为工程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六、积极探索工作方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学习借鉴外地试点经验。在工程建设初期,州农办组织实施项目的4个县和州级部门的有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到省试点州市参观学习。在工程实施中,4个项目县也多次开展了相互参观学习活动。二是抓好试点,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各县都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在认真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分别选定房屋结构具有代表性的村作为试点,通过抓试点,积极探索工程建设方法,为全面推行积累经验。三是做好工程实施村的规划和设计,制定了工程项目建设方案,明确提出了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工程实施规划。四是做好综合防灾建设,把村庄道路修整为通畅的疏散通道,建设必要的避难场所,把防震、防洪、防火、防泥石流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工程实施村组和农户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摸索出了一些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初步经验: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保障。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进展顺利,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项目县、乡(镇)都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形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相互协作的工作局面,有力地推动工作开展。第二,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是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关键。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是党委、政府为农村群众办的一件好事、实事。农民是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主体,只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才能把好事、实事办好。各项目村通过召开党员会、群众大会和退休干部座谈会,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动员和宣传发动,使群众思想认识得到提高,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克服了等待观望的现象,从而使工作开展有了扎实的基础。第三,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是搞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前提。各项目县按照州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组织领导、宣传动员、摸底调查、入户鉴定、制定工程方案、工程概预算、补助资金公示征求意见、签订施工协议书,到实施阶段的监督检查、工程验收等,都有一整套的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了公开、透明、严谨。还针对不同房屋结构和农户经济条件,制定了农村民居拆除重建、加固改造方案提供给村民选用,得到了村民的积极响应,确保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第四,多渠道筹集和合理使用配套资金是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保证。各项目县根据省的资金补助标准,针对民居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的不同情况,制定合理的资金分配方案,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着重解决部分群众建设资金不足和特困户资金困难等问题。一些项目县还积极探索资金筹集的多种方法,动员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形成了“财政补助一点、部门帮扶一点、农民自筹一点、银行借贷一点”的筹资方式,从而有力保证了试点工程建设。第五,搞好两个结合是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把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中,除了政府及部门的支持外,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动员鼓励企业、单位及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社会各界的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安全文明家园的积极性。二是把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全面提高农村综合减灾能力结合起来。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既提高了农村民居抗震防灾能力,也加强了农民抗震防震意识教育,农村综合抗灾防灾能力全面提高。
(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