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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现场会议交流发言材料

 

 

腾冲县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认真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一、工程实施情况

2007年,省级安排我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指标2400户,其中拆除重建900户,加固改造1500户。工程建设涉及18个乡镇、46个建制村。到2008310,已完成900户拆除重建和1500户加固改造的任务,占年度计划的100%。工程建设项目在各乡镇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已通过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和考评,有8个乡镇23个村被评为优秀,有10个乡镇被评为合格。省级补助的750万元资金已全部兑付到建设户手中。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让部分农民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县及时成立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县财政安排了工作经费8万元;全县18个乡镇都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落实了专兼职人员,并安排了不同数额的工作经费。

(二)精心组织,制定方案,体现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省、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会议后,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省、市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调查制定了腾冲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方案强调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主要任务,制定了实施步骤,强化了组织领导,突出了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三)周密部署,措施有力,提高工作实效。实施方案制定后,及时安排部署,召开了腾冲县2007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与全县18个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不同阶段,适时召开了工作培训会、技术培训会、现场会等。

(四)统一技术,开展培训,完善建筑质量和建筑风格。腾冲农村民居经过千百年的演变,特点是选料认真,规格高;结构独特,拉联紧密。横向有箍头、任眼、地脚,竖向有三穿、五穿、锁脚,榫卯都是银锭或卡榫,具有“大震不散、小震不倒”的优势。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木架与墙体拉联不够,柱子的同一部位榫卯较多,柱脚与石磉拉联薄弱。根据《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导则(试行)》,针对我县的实际,制定了《腾冲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技术要求》,从场地选择、地基处理、木架结构、屋面处理、墙体等部分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保持传统抗震做法的基础上,把“屋面加固瓦、墙揽加固墙、石磉柱脚加固、接点加固榫卯、撑剪加固整体”作为技术要点加以实施。

(五)整合项目,优化资源,增强建设项目的实效性。我县始终坚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扶贫整村推进相结合、与水电开发异地搬迁相结合、与村容村貌整治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解决困难户住房困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体现工程建设的实效性。如蒲川乡下甲村红山自然村86户农户,原来东三家、西两家分散居住在无数个山头和山坳,居住条件简陋、不安全,生存条件十分恶劣,通过与扶贫异地搬迁项目整合,86户农户集中搬迁到蒲川乡集镇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移民新村,家家户户盖了新房,农民居住条件和生存条件一下子提前了几十年。又如腾越镇油灯自然村、玉璧自然村、北海乡海口自然村、中和乡平山自然村等25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示范点,都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整村推进项目相结合,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取得了明显的实施效果。

(六)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建立有效的协调运行机制。为切实抓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明确了县、乡镇、村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力协作,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责任落实到村,具体到人,分工明确,程序规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目标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到房屋,做到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七)大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始终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有序组织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宣传报道工作,制定并印发了《腾冲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宣传提纲》、《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据统计,县、乡、村一年来共召开各种工作会、培训会、宣传活动126次,制作、印发简报11期,电视专题报道9次,制作和刷写墙标92幅,发放技术资料和宣传资料12500多份。通过电视、墙标、简报、会议、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的宣传,有效的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的热情和干劲,增强了科学防震、主动减灾的理念,促进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八)严格资金管理,发挥使用效益,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兑现到户。为确保补助资金兑现到户并发挥好效益,制定了《腾冲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强调了资金使用的原则、范围和责任,明确了县财政局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和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报帐制,严禁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农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资金,严禁改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资金使用范围、对象和用途,兑付手续要齐全,兑付程序要规范,对农户实施的项目、补助标准、领取人员的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登记,并进行张榜公布,乡镇财政所要监督补助资金的兑付过程,杜绝转兑、代领等现象发生,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兑现到建设户手中。

(九)开展抗震性能普查,掌握基础数据,为实施工程项目提供科学依据。我县的农村民居抗震性能普查涉及近14万户,大多数民居分布在经济落后的山区,地理环境、地质条件复杂,村庄规模小,布局分散,农民建筑主要以土木结构、砖木结构为主。过去,农村民居的建设在规划选址、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都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建筑抗震设防的标准不高,建筑质量低、抗震性能差、安全隐患大,全面清查农村住房安全隐患,综合评价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农村民居,提出科学合理的加固、改造方案,建立起农村民居基础数据库,为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打好基础。

(十)加强痕迹管理,健全工作档案,真实反映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全过程。在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始终注意痕迹记录和档案管理,按照“痕迹记录有效,面貌对比真实;档案资料齐全,装订整理规范”的要求,做到“户有卡、村有簿、乡镇有册”,认真整理档案,健全档案管理,真实反映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三、主要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我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始终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保证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策宣传是基础。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主体和受益者是农民群众,因此必须开展政策宣传,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三)整合项目是条件。要建设“抗震性能好、实用价值高”的地震安全工程,资金不足成为最大的制约因素。我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同新农村建设、异地搬迁等项目整合,加大投入力度,实现不同项目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取得了明显的实施效果。

(四)技术标准是核心。农村民居的安全标准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在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时,主要围绕增强强度,提高延性,加强整体性和改变传力途径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做到了重点明确,要点突出,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腾冲县人民政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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