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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现场会议交流发言材料

 

 

临沧市优化农村生活环境改善农民居住质量

 

一、基本成效

临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涉及临翔、耿马、双江、沧源三县一区、58个乡(镇)、100个建制村。2007年已完成拆除重建2579户,占计划2400户的107.46%,完成投资17214万元,其中,省补资金1200万元,市、县(区)配套整合补助资金720万元,群众自筹(含贷款)15294万元;完成加固改造4399户,占计划4000户的109.98%,完成投资2199万元,其中,省补800万元,市、县(区)整合配套800万元,群众自筹599万元。拆除重建及加固改造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工作成效明显。

(一)村民防震觉悟提高,群众建房热情高涨。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区)委、政府始终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改善居住质量来抓,把地震安全工程的民居房建设集中在交通沿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建筑风格依山就势,具有民族特色,深受群众喜爱,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耿马县芒抗自然村共110户,统一村庄规划,统一设计户型,全部建成了具有浓郁的傣族民居特色的新房。

(二)居住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靓丽整洁。在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同时,各建设村结合整村推进等项目,配套修建硬板路,组织村民对村庄道路进行绿化、建设公共活动场所、安装人饮工程、一池三改、建立公共卫生制度,使农民群众走上了卫生路、住上新民居、喝上卫生水、活动有场地,农家民居逐步形成农家山庄型、田园风光型、农农别墅型和农民住宅小区化。实现了“村在绿中,路在林中,户在树中,文明新风在心中”,自然村庄朝着山青、水秀、天蓝、地绿、景美、民富、靓丽的村庄目标迈进。

(三)文明新风意识增强,村民和睦农村和谐。一是农村社会安定和谐,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在建设点未发生一起治安案件。二是广泛开展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家庭诚实守信意识得到增强,有力推动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社会风气日趋好转,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四)发挥主体地位作用,村级组织管理民主。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农民是主体,各建设村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以“党群致富联合体、新农村理事会、产业协会”为载体,积极修建家园。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本自然村内率领农民组织物资调运、发放,自觉调解本村内发生的各种纠纷,化解各种矛盾,有条不紊的治理村庄,建设自已美好的家园。

二、基本做法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德政工程”、“惠民工程”。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策。一是成立办事机构。市、县(区)成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协调领导小组,为议事协调机构,由市、县(区)长任组长,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设局,建设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二是制定政策。出台了《临沧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意见》、《临沧市人民政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临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沧市农村民居建设抗震设防及抗震加固技术指导实施意见》。三是与各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注重细节,明确责任。一是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会后,市委常委会作专题研究,市政府根据市委研究意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与任务县(区)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并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及时转发了《云南省人政府关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出台了符合临沧实际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意见。二是全面进行普查。在全市46.29万户中,有危房32.48万户,急需拆除重建13.98万户,加固改造10.82万户。三是以自然村为单位提出分年度拆除重建和加固改造方案意见,量化工作任务,建立农村民居建设与加固档案。

(三)规划引领,典型示范。规划是做好工作的指南针,是实现既定目标的导向图。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在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同时,对抗震防震所需的疏散通道、紧急避险场地、民居建造规避不利地段等内容纳入村容村貌整治规划范围。规划做到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广泛性、可操作性、便捷性。通过规划牵引,全市干部群众达到“对拥有的资源状况做到心中有底,对发展目标定位做到心中有数,对未来的村容村貌状况做到心中有形,对如何实现这些目标做到心中有路”的“四有”目的。每县(区)选择一个自然村为试点村,树典型,建样板,让建设户看得见摸得着,为全面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四)整合资源,合力攻坚。项目建设做到四个结合,即:与新农村建设的村容村貌整治有机结合;与整村推进项目的民居房建设有机结合;与易地搬迁、移民搬迁有机结合;与部门单位挂钩新农村特色民居建设有机结合。

(五)加大宣传,强化培训。一是通过媒体、会议、墙报、标语、文艺、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二是制作5000盘《临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居设计推荐方案》、3000册《临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居通用图册》发放到建设村。市、县(区)新闻节目播放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宣传报道100多条。二是采取流动党校、专训、部门联合等形式,培训新农村理事会成员、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农村工匠。通过各种类型培训和宣传,增强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一线人员的整体素质。2007年,实施项目的4县(区)均举办一期以上农村工匠培训班,共培训各类一线人员和农村工匠1600多人次。其中,对培训合格的农村工匠由建设部门颁发《临沧市农村住房建筑工匠资格证书》,为工程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六)检查督促,确保质量。一是严格资金管理。在市、县(区)分别设立新农村建设专户,实行报帐制,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专款专用,项目验收前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经费的使用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村民的监督。二是市、县(区)建设部门编制了《临沧市农村民居建设抗震设防及抗震加固技术指导实施意见和技术指南》,无偿印发到建设村和建设农户家中。同时,要求全市扶贫、发改、民宗、移民等部门牵头负责组织的整村推进、移民搬迁、易地扶贫的民居建设工程都必须按抗震设防规范要求进行建盖,确保质量。三是市县(区)督查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临沧市人民政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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