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材料之书面交流材料
打好灾后恢复重建攻坚战 强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共普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下,普洱市委、市政府面对“6·3”地震后的严重灾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灾后恢复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指导民房恢复建设。实行“三个集中”,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三个到位”,举全市之力,高标准强势推进灾后民房恢复建设,通过半年多的努力工作,完成民房修复加固63925户,15965户民房重建户中,建成入住463户,竣工2147户,完成主体结构工程13355户,民房恢复建设快速推进。2007年普洱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50亿元,增长14.5%;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6亿元,增长29.6%;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亿元,增长42.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50元,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55元,增长14%以上。大灾之年,实现了普洱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实行“三个集中”,集合力量打攻坚战
(一)实行人力集中。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顺势而谋,切实把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力量,全力以赴投入恢复重建工作。全市共抽调下派干部工作人员2000多人到村、到组、到户、到点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通过定人员、定项目、定责任,实行全程跟踪服务。针对施工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积极引导专业施工队伍包工包料帮助恢复建设,动员外出和外来务工人员及亲朋好友互帮互助参与恢复建设。组建民间施工队、青年突击队、民兵突击队和调集部队官兵进行突击,以解决恢复施工力量不足的问题。针对施工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及时组织灾区农民工匠培训,并从轻灾县调集专业技术人员支持重灾县恢复建设,确保了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实行项目集中。坚持以恢复重建为主体,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恢复重建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挥作用,促使各部门将项目、资金、技术、人力捆绑使用到恢复重建上,形成聚合效应。按照“渠道不乱,捆绑使用,各负其责,规范管理,各计其功”的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将民房地震安全、易地搬迁、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农村饮水安全、“一池三改”等项目向灾区集中,提升恢复重建水平。众人拾柴火焰高,呈现出“心往一处想,钱往一处投,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
(三)实行资金集中。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的恢复重建格局,将地震补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贷款资金、群众自筹资金、各级各部门的各类支农资金、政府贴息贷款资金等捆绑集中到一起,投入恢复重建,重点加强恢复重建村庄的水、电、路,教育、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全市共筹集整合投入恢复重建配套建设资金19055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0700万元,省级补助18425万元,社会捐赠3995万元,贷款40800万元,市、县(区)及群众自筹60169万元,为恢复重建的快速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突出“三个重点”,强势推进新村建设
(一)突出基础设施重点。市委、市政府抓住这次恢复重建机遇,把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按照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要求,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要素资源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高标准、高起点地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用灾区的恢复重建直接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地震灾区重建的村庄基本实现了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通电视、通电话等六通。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功能逐步完善,为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民居特色重点。共设计了20多种不同层次、经济适用、简便易行、融入各民族文化元素的农村民居建筑模式供重建户选择,高标准建设了一批彰显各民族文化魅力的特色民居。通过灾后民居恢复重建,灾区广大农民群众的住房由原来低矮、狭窄的土基房变成了宽敞、明亮的富有地方特色的砖瓦房、小楼房。出现了一批错落有致、特色新颖、整洁亮丽的农村民居。户均住房面积由原来的几十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100-200平方米,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三)突出生态建设重点。重点把农村的活动场所、文化活动室、公厕、一池三改、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绿化、美化、亮化等纳入规划实施。通过恢复重建的村庄,达到了道路硬化、庭院净化、环境绿化、村庄美化的“四化”目标,改变了长期以来“脏、乱、差”、“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等落后面貌。随着周围环境的不断美化,农村农民的生活习惯也在悄悄发生改变,呈现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生产生活用品整齐摆放,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休闲娱乐文明适度,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景象。
三、做到“三个到位”,强化责任抓落实
(一)领导到位抓落实。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26名精干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各县(区)、乡(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帮助灾区协调解决恢复重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规划到位抓落实。制定规划是搞好民房恢复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市委、政府一开始就高度重视恢复重建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力量进行了专题调研,制定了《普洱市“6·03”地震灾区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严格遵循四条原则:一是坚持立足长远,着眼未来。既考虑如何迅速解决20008年春节前全部灾民搬入新居,又着眼于提升恢复重建的品位,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美好前景。二是立足村情,注重实效。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基础现状和扶持力度,不好高骛远,不畏首畏尾。三是突出特色,准确定位。充分体现各村优势,依山就势,注重体现农村特点,传承地方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做到一村一个特色。四是严格程序,严格把关。规划一经确定,严格按规划实施到位。
(三)责任到位抓落实。一是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责任制。市级领导挂钩县区、县区领导挂钩乡镇、乡镇领导挂钩村,层层落实领导责任;二是建立部门挂钩责任制。市直部门挂钩乡镇、县直部门挂钩村、乡镇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到组到户。明确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抽调人员到恢复重建点具体抓。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负、措施能落实;三是建立目标责任制。紧紧围绕实现2008年春节前灾民全部般入新居,2008年底全面完成恢复重建工作两大目标,实行恢复重建倒计时,分时段细化工作目标,层层签订恢复重建目标责任状,确保恢复重建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四是强化督查。省、市督查组长期驻扎恢复重建灾区,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协调解决恢复重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目标任务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五是建立工程进度报送制。各县区、各部门每7天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每10天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一次。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情况、调整部署工作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通过艰苦努力,普洱市的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展顺利,可望按期完成2008年春节前灾民全部搬入新居,2008年底全面完成恢复重建工作两大目标任务,有效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8年,我市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继续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把我市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