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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委副书记、省长  徐荣凯

2006222日)

同志们:

切实做好今年以及“十一五”的农业农村工作,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好头、起好步,对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扎扎实实规划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下面,我结合传达贯彻中央这次研讨班精神,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确立“三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战略地位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对云南来说,坚定不移地实现与全国同步建设小康社会,正是新世纪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根据过去5年的实践,只要未来5年直至2020GDP保持住7.2%以上的年均增长速度,并切实控制人口增长,那么在经济总量和人均GDP方面,实现翻两番的预定目标很有希望,并有可能超额完成。可以说,只要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和干部团结一心、发奋图强,在不出现大的意外的情况下,全省小康建设目标应该是可以顺利实现的。所谓“不出现大的意外情况”,首先指的是“三农”工作不仅不被削弱,还得到加强。某种意义上说,能否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

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认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性十分重要。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看,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活动首先是从农业开始的。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虽然国民经济逐渐形成了各种产业,但农业始终处于基础地位,是安天下的战略产业。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开辟了一条团结农民,依靠农民,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成功道路。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党的领导集体,倾注大量精力打破封锁解决吃饭问题,针对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后有可能忽视农村的倾向,毛主席告诫全党,城乡必须兼顾,“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如果这样想那是完全错误的。”改革开放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非常重视“三农”工作,小平同志告诫全党:“农业是根本,不要忘掉,农业上如果有个曲折,三五年转不过来。”他反复强调:“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全,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提高这80%的人民生活是个关键,搞好社会秩序,这个80%也是关键;农业不前进,一定要拖工业的后腿。”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改革率先从农村突破,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同时也推动了社会的改革和发展。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续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扶贫开发,开创了“三农”工作新局面。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时俱进地制定了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提出了新理念,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政策:一是提出了“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2003年胡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宏观调控中,支持“三农”工作成为一个重点。二是明确了“统筹城乡”的基本方略。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五个统筹”之首,这体现了党在发展战略上、政策取向上的重大调整。三是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胡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两个趋向:“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这就要求我们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四是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这是在2003年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2004年正式把这个方针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这为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五是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这体现了党在新时期对“三农”工作的新要求,为做好“三农”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我省是农业省,历届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业,始终把农业放在基础地位。党的十六大后,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中央的支持下,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农业发展,惠及农民的措施:颁发了《农村工作守则》,规范乡村干部行为。取消除烟叶特产税外的所有农特税和“三提五统”。从今年起,全省免征农业税,结束了延续2600年皇粮国税的历史,使农民及涉农企业减轻负担27亿元;在公共财政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开始向“三农”倾斜。一是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倾斜。建设商品粮基地,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进行高产稳产田建设,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改造,进行“润滇工程”为代表的水源工程建设;二是向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项目倾斜:小水窖、乡村道路、农村水电、沼气、以工代赈、退耕还林、茅草房杈杈房改造等。加大扶贫力度,“十五”时期全省扶贫资金达63.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40.6亿元,省级财政23.1亿元。年度扶贫资金从2000年的11.35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4亿元,其中省级每年基本4.5亿,今年又决定增加到5.1亿。通过几年的扶贫开发,减少贫困人口近300万人;三是加大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向农村社会事业倾斜。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卫生、文化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的支持。从71个少数民族及农村独生子女,扩大到25个边境县的农村义务教育“三免费”,今年又在全省范围农村实施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和困难学生免书本费;改造中小学危房369万平方米,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新建700多所乡镇卫生院,在全省52个县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政策。开展村庄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农民培训。出台了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决定和配套政策。安排转移支付资金56亿元,提高县乡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的能力。加大农信社、粮食流通体制、供销社等改革。

2002年起,省政府每年承诺为人民群众办几件看得见的实事。20028件实事有5件是农村的;20038件实事有6件是农村的,200410件实事有8件是农村的;200510件实事有8件是农村的。2002年到2005年总共36件实事用在农村27件,占75%,投入农村139.05亿元。2006年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后,加大了支持农村份量。10件实事实际是14件,农村部分12件,占了85%,投入农村38.65亿元。各地也为“三农”投入了不少资金。总之,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三农”工作,这几年特别是近两年加大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互相支持,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战线上的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勤奋工作,艰苦奋斗,战胜各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取得了粮食连年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农村社会事业改善明显的显著成绩,可以说这几年是我省农民增收较快、产业发展较迅速、经济生态效益较好的几年,值得充分肯定。

但是,我们要冷静看到存在的问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薄弱的环节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体来自农村,最大隐患也来自农村。从衡量小康社会的主要指标上看:除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大学入学率等几项指标超过或与全国2000年小康起点标准持平外,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化率、农村恩格尔系数在内的多项指标均落后于2000年全国水平。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18项评价指标分析和年度监测资料,从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发展、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农村人口素质、农民生活质量、农村资源环境等六大类指标综合评价看,我省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远低于全国水平,与上海、北京等地的差距更大。

贫困人口多,扶贫难度大,这是云南的一大问题。全省4500万人口中还有70%的农村人口。而农村人口中,2004年人均纯收入低于924元的低收入贫困人口还有777.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7.6%。全国低于667元绝对贫困人口2600多万人,我省262万,占10%多。农村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与城镇差距较大,农村吃水难、行路难、上学难、看病难、社会保障水平低、生活环境条件差、公共设施薄弱、征地拆迁纠纷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了广大农村人口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农民收入低是我省的又一大问题。“十五”期间,农民收入年均增长仅在6.7%左右,低于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1.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2005年绝对值已经达到7224元,比例差距扩大为14.5,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3.22。全国农村恩格尔系数0.46,城市0.36,而我省农村恩格尔系数为0.54,城乡恩格尔系数差距相差10多个百分点。从绝对数看,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去年已达到3255多元,比我省的2042元高出1213元。农村贫困问题已成为云南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一大难题和主要矛盾。农民增收乏力直接导致了我省农村消费的疲软,影响了农业扩大再生产和全省第三产业发展。

促进农业发展要解决的问题还相当多。如水利基础设施薄弱,耕地有效灌溉率仅为3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农业科技发展滞后,科技成果转化率为30%左右,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仅46.7%;人均粮食占有水平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粮食安全的基础并不牢固;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龙头企业不强,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弱,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只有27家、省级扶持的龙头企业仅137家;农产品加工落后,加工量小,精深加工少,除烤烟、三七等少数农产品外,多数农产品主要以单一原料和初级产品为主,加工比例只有20%左右,深加工比例仅15%,比全国低5个百分点,粮油和肉类产品深加工比例不到5%。

在“三农”工作中还可以举出很多存在的问题。虽然这几年财政增加了对农村的投入,但与财政收入及支出增长速度比,与农村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城乡投资存在巨大反差,城乡信贷也存在巨大反差,农村金融发展不足,金融信贷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有限。过去农村工作的“老三难”:“三提五统”和乱收费、收购公粮、计划生育。现在又出现了新“三难”:即土地征占和失地农民的生活生产的安置、农民工权益保障、农村环境的整治。过去老“三难”引起的纠纷仅限于村里,现在“新三难”纠纷到社会上,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上千人,是“开放式”的“三难”。

同志们,“三农” 问题始终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长期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直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实现。未来的510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只有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突破口,加快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进步的步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在21世纪头20年顺利实现与全国同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我们一定要在解决好全省“三农”问题上做到高瞻远瞩、策马急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确保取得突破性的、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十一五”的“三农”工作

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始终是“三农”工作的基本任务,不同时期,“三农”工作的政策目标、工作重点各有侧重。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央立足全局作出建设新农村的决策是对新阶段“三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三农”工作的新目标,是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十一五”期间,我们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全省工作的重点和“三农”工作的核心,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围绕增强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缩小差距的思路,以建设小康村、文明村、生态村、和谐村为目标,切实强化各项措施和支撑体系,确保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的农民群众。这方面,学仁同志还要全面阐述,垂柱同志也要对“三农”工作进行部署。大家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在这里,我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谈几点认识:

第一,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特征,增加工作的自觉性。

现在的农民对改善自身经济社会地位和发展环境的要求日益强烈,他们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农民的思想观念和就业方式,经营活动和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一是产业的分化,由传统的种养业向产前、产中和产后等产业部门进步;二是农业经营方式的分化,由传统的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向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迈进;三是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分化,由原来的产中就业,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非农产业多领域就业迈进;四是农民收入来源的分化,由原来单纯依靠种养业向务农和打工多元化收入迈进。由此可见,我国向现代化农业转变成为必然趋势,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发生着重大变化。随着城乡交流的扩大,信息的沟通,农民的视野得到拓展,民主法治意识、参与意识明显增强,他们渴望能象城里人那样,收入不断增加,生活不断改善,享受现代文明,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经济越是现代化,农业的支撑作用越重要,农业的现代化越不可缺少,这为世界发达国家所证明。正是从现代农民的需求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党中央适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在不同时期多次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和要求,特别是进入80年代后,随着农村改革的推进,党再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首先,指导方针更明确。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进程。其次,发展起点更高。是在农村生产力持续发展和农村经营体制日益完善的新形势下提出的。第三,工作布局更全。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统一的发展要求。第四,扶持力度更大。明确国家要加大投入,实行“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财政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今后中央和各级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等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今年中央对2006年的投入提出了“三个高于”的要求;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好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对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提出了原则要求。

第二,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要求,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是中心,增收是核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安全是保障。稳定政策是基石,农民是主体,调动农民积极性是根本。5句话20个字,第一位的是“生产发展”。生产发展,首先要发挥当地的优势。种养业好的,搞活流通,有条件的搞深加工;有矿产资源的,按照国家对资源开采的规定,通过开采资源增加就业,变资源为经济优势;有水力资源的可以搞水电;有旅游资源的,搞好旅游服务;地处边境的,可以通过开展对外贸易搞活经济;总之,生产发展是一个大概念,是根据本地特点,发展农村经济。有工业的可以搞工业,不适合的,可以搞“旅游经济”、“口岸经济”、“花卉经济”、“蔬菜经济”、“劳务经济”等。生产发展的目的,是要使农民增加收入,“生活宽裕”,使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得到实惠,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稳定政策,就是坚持家庭联产承包和统分结合的经营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落实各项措施。这是基石,没有这一条,谈不上新农村建设。既然农民是主体,就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我省多次发生强制农民铲除已种作物,连片种植其他作物,这种状况一定要坚决制止。即使是有利于农民利益的事,也要讲清道理,细致工作,让农民自觉接受,决不能强迫命令。不光种养殖业上,凡涉及农民利益所有的工程、项目,都要坚持这样的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府当然要主导,但决不能把农民放一边,纯粹成为政府的行为。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强迫命令。因此,农民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是根本,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否符合中央要求的基本要求。所谓农民积极参与,就是要听取农民意见,让他们感到这是自己的事,在建设新农村中充满热情。参与还包括参加。在建村修路、修小水窖、沼气等过程中也要投工投劳,这不是加重农民负担。在投入上,义务教育、乡村道路等应当主要由国家投入;农民自己的事,如农业生产、建房,应当主要由农民自己来投入;有些介于两者之间,应当国家、农民一起来投入。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最实际的问题,切实使农民得到实惠。

建设新农村,是个长期的过程。经济发展较快、财政状况较好的地区,可以搞得快一些,好一些,建设水平可以高一些;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条件环境差一些的地方,可以分阶段进行,逐步发展。但不管什么情况,农民满意是目标,因此要根据不同情况,着力解决最迫切的问题。有的地方,粮食不够吃,房不遮雨、衣不蔽体,首先就要解决基本生活条件;有的地方生活环境很恶劣,以异地搬迁为契机建设新村;有的地方“烧”的问题大,多建沼气池;有的地方孩子辍学率高,首先解决入学率和出课率。我们能不能下个决心,用3-5年时间,把某些地方引起高发疾病的水彻底解决了?把电真正通到每户,电视不是摆设,可以多看几个频道。中宣部决定,到2010年,要使25户以上的村都能听到广播,看到电视,我们要努力实现这个目标。

三、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各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并取得成效的基本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党和人民利益的高度,从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的高度,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努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一,加强领导抓落实,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政府和各管理部门要主动把新农村建设纳入自身工作范畴,通盘筹划部署,尽快建立起部门和地区间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协调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础,要特别注重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通过发扬基层民主,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真正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农村,将建设成果体现在基层。

第二,调整格局抓投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保障。下决心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做到各级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切实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真正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心向农村倾斜和转移。要尽快改变农业农村在资源配置中的不利地位,加快建立起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融资体制,形成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这些要求,通过加快经济发展,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增加新农村建设资金,规范发展适合我省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以工补农机制等多种手段和措施,为新农村的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坚持不懈的抓好县域经济发展和“兴边富民”工程。做到真心实意服务农民,真金白银支持农民,真抓实干惠及农民。

第三,制定规划抓推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实施保障。新农村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个方面,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规划工作,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做好规划,首先要摸清底数。有多少建制村、多少自然村,每个村是什么状况,每个村最缺的是什么,最先解决的应该是什么,首先要搞清楚。建设中,要突出乡村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尊重传统习惯和风土人情,不能把鲜明的民族特色改掉了,把优秀的文化传统弄丢了。可以先进行试点,但切忌用大拆大建、随意拆村来树样板,切忌把资源过分集中在少数试点上,把那种“好是好,就是学不了”的样板硬性推广。总之,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倾听农民意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第四,突出教育抓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力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提高县、乡、村干部的素质。农村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产品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流动频繁,过去“催粮派款、刮宫引产”以及“吹哨子、喊号子”,搞强迫命令和行政干预不行了,很多干部不适应了,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工作。这就要求农村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干部的工作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要求加强对干部的培训,使各级干部都能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真抓实干而且干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离不开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也是持续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源泉。我省农业、科技和教育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活跃农村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适应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的技术骨干和致富带头人,真正将我省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支撑。

第五,全体动员抓参与,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群众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凝聚各方面智慧,动员各方面力量。我们要因势利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多种方式联系农庄和农户,形成农民积极主动、勤奋建设新农村,各方力量积极关心、支持建设新农村的良好氛围。要注意顺势而为,加快建立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通过物质、精神、政策等多种激励手段和方式,引导个人、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投资和管理,吸引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流向农村,支持农业、开发农业、服务农民,开创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局面。

同志们,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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