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农队办发〔2008〕2号
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省第二批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已驻村到位。指导员到了新的工作岗位、新的生活环境后,情况不熟、人地生疏,各地要尽可能为指导员创造工作和生活条件,特别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解决好食住行等安全问题,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现就做好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安全教育。各县(市区)、工作队近期要召开一次紧急会议,对全体指导员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加强自我保护。
2.开展安全大检查。就指导员用电用煤安全、住宿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工作安全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关心指导员工作生活情况。最近,因气候异常,各地要高度重视因天气灾害带来的安全隐患,在使用取暖设施上尤其要重视安全。指导员天黑后要减少外出,确需外出必须两人以上同行,外出办事严禁驾乘不安全交通工具。
4.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好管理指导员的职责,建立乡镇党委负责指导员安全责任制,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各工作队队长要了解指导员情况,随时掌握指导员工作生活动态,切实加强对指导员管理。
5.保证信息畅通。指导员去向必须向乡镇党委和工作队队长报告,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各地如有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
特此通知。
(此通知请逐级转发到县市区、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队,并迅速传达到全体指导员。)
中共云南省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