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8云南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之家8文件简报
 

云南新农村建设通讯第8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1127

 

 

编者按:李纪恒副书记批示:“保永康同志作为我省一位老领导,情系‘三农’,精神可嘉。保老所写的‘学习十七大精神的一点体会’,有思想深度,对我们做好‘三农’工作很有启发。请农办将保老的学习体会印发《新农村建设通讯》,供全省从事农村工作的干部学习参考”。现将保永康同志《科学发展观在“三农”方面的继承与发展》刊发,供参考。

 

科学发展观在“三农”方面的继承与发展

——学习十七大精神的一点体会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鲜明特色之一,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出发,全面推进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着眼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中,在对“三农”发展的科学理念方面,既有一以贯之的重申和强调,又有与时俱进的创新和发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高度重视。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来,党和国家始终把农业摆到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从战略的高度予以重视和加强,在体制上进行了有利于“三农”的历史性变革,在政策上给予了很多扶持,从而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的迅速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大幅提高,农民生活的显著改善,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人民生活由贫困、温饱到总体小康,整个农业和农村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成就。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从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这一基本认识和判断出发,把解决“三农”问题提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高度,采取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惠农政策和果断措施,再度连续下发了4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对“三农”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新政策,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都采取了相应举措,从减轻农民的多种负担到全部免除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从对农民实行种粮、良种、购置农机具以及部分生产资料补贴到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从农村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对参合人员实行补助到对农村特困人员普遍实行“低保”等等。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对“三农”扶持力度最大、农业农村发展最快、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一个时期。所有这些,都是科学发展观在“三农”方面的具体运用和实践的结果。

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重申和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科学发展新思路,从“道路”“机制”和“格局”的新高度把握和指引“三农”的发展方向。这是极具现实针对性而又富有深邃意义的重大战略思想。其根本目的是要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逐步形成城乡和谐发展的新格局。然而,现实的实际情况是,尽管城乡协调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明显增加,城乡之间的差距仍在继续扩大。面对发展进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三农”的新思想新部署,推进农业、农村、农民沿着十七大指引的方向,继续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这是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大和首要的问题。只有紧密联系实际,继续解放思想,摒弃过时的思想观念,把思想认识真正地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才会在实践中切实地去贯彻落实。

第一,必须从国情和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发展现代农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世界性的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发展趋势。但是,我国的情况与某些发达国家或正在进入工业社会的国家不同,既要学习外国的先进经验,又不能照搬照套,只能走自己发展现代农业的道路。一是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粮食安全和足够的农产品供给只能靠自己解决,农业的增长方式必须改变,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能改变。二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民将逐步减少,但绝不会减少到某些发达国家那种程度,中国的农业基础地位和现代农业需要相应的中国新型农民为之耕耘。三是我国的地理环境差异较大,尤其是像我们云南这样山区占94的地方,不可能全面推行机械化大农业,园艺化小农业与机械化大农业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会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模式。四是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农村长期坚持的基本政策。五是纵观现实和未来的市场走向,生态农业和绿色食品将是人们改善生活的主要选择,在这方面我国既有传统的精耕细作优势,又有可供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的人力资源,在经济区域化和全球化进程中可以大有作为。六是我国“三农”之间的情况千差万别,有的相对富裕,有的相对贫困,有的已经有了一定的现代农业成分,有的基本上还是传统农业,有的甚至还有原始农业与传统农业相伴、生产方式比较落后。因此,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应当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既不能因循守旧、错失良机,也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要把有限的财力、物力和资源,用在对发展现代农业最急需、最关键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上,让广大农民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总而言之,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就是要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按照中央〔2007〕一号文件提出的“六用”“三提高”的思路和措施,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任何与十七大精神相悖或脱离国情和实际的主义、主张或模式都是不可取的。

第二,必须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做到发展成果由城乡人民公平共享。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十七大发出的激动人心的时代强音,也是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一贯奉行的理念和宗旨。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都是这样做的,特别是进入新时期以来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成绩更加显著。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原因、城乡体制的二元结构和指导思想上的某些偏误,在如何做到发展成果由城乡人民公平共享上,实际存在很大差距。虽然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深入贯彻落实以来,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方面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但多数还是属于临时性、权宜性和不稳定性的。要根本解决让发展成果由城乡人民公平共享的问题,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建立和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从国家和地方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这种长效机制应当是分层次的、动态的和与时俱进的。

第一个层次是投入性长效机制,即国家和地方财政的再分配公平性机制。国家和地方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应当本着“增加农业投入”的精神,按照财政收入与支出的总量,确定对“三农”投入的比例,以法规的形式加以相对固定,并随着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增长而增长。与此同时,还应对投入“三农”的总量,严格区分用于行政或事业性的经费与用于建设的经费的界限和比例,坚决杜绝将建设经费用于行政或事业性开支的现象,坚决改变对“三农”投入的随意性倾向。

第二个层次是政策性长效机制,即国家宏观调控机制。在这方面,自进入新时期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家和地方政府都探索和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涉及的主要问题,一般是在建设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涨跌、耕地的保护与征用、农民外出和进城务工、公共事业服务的费用收取等方面。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这些方面应适时适度地进行宏观调控。当这些问题对农业和农民有利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并对其他的相关产业和非农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偿;反之,当这些问题对农业和农民利益造成损失的时候,应当进行必要的行政干预,并对农业和农民给予相应的补偿。这应成为一种经常性的制度,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而不断地加以规范,绝不能走过去曾经有过的那种多了“砍”少了“赶”的老路。

第三个层次是互助性长效机制,即工业和城镇等社会资助“三农”机制。工农联盟是我们国家的政治基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社会成员之间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们国家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起步阶段,农业和农民作出了巨大贡献;如今,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水平显著提高,工业和城镇的总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数倍高于农村居民,已经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返哺农业和农民的时候了。应当提倡将业已兴起的“部门定点挂钩扶贫”、“企业对口支援农业”、社会“爱心捐助”和“赈济灾民”等活动,继续广泛开展,并尽可能地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第三,必须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现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是党中央统筹城乡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富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的根本途径。在这方面有许许多多的工作要做,有很长的路要走,既要有紧迫感,又要循序渐进。要从现实出发,一步一个脚印地做起。

就目前多数的情况来看,应坚持用“一体化”思想谋划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应着力遏制、缩小和消除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应统筹推进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加大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力度,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其中,需要特别高度重视的是,土地是民生之本,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命脉,生态是经济发展和民族生存的保障。土地、水利和生态,都是构建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基础。只有把这几方面的基础都打牢了,才能保证和加快一体化新格局形成的进程。

(作者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签发领导:王兴明

本期责任编辑:杨国度

 
 

中共云南省委政策研究室、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中共云南省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作版权所有
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xnc@yn.gov.cn,0871-4163685,4163687